民事诉讼法课程说明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     本课程为专科法学类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
二、本课程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民事审判经验为基础,从诉讼理论高度加以阐述,采用立论、理论和实践三结合的原则进行,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了解民事诉讼理论的新课题,民事诉讼立法的新发展和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养成学员独立思考的习惯,培养学员发现、分析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本课程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联系密切,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民事程序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教学中应注意与上述课程互相衔接,彼此印证,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课程。
四、考虑到主教材对有些章节叙述过多,大纲对教学内容重新作了调整,计分为五编、三十章。绪论是对本学科的初步介绍;总论是对本学科的集中论述,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诉讼证据论是本学科的核心部分,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础;诉讼程序论阐述通常诉讼程序的基本问题和具体规定,是诉讼程序的基本内容;特别程序论主要阐述非讼程序,是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而言的。大纲没有涉及的内容,不作为教学和考试的内容。
五、本课程以文字教材为基础,采用音像讲授(含课堂讨论、直观教材)直接辅导和结合网络教学资源自学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方式。
六、为了保证教学大纲与文字教材的一致性,教学大纲只写编、章、节、目;具体的定义、概念和内容,由文字教材统一阐明。 

第二部分 学习重点说明

第一编 绪论
  
  本编重点讲述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及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概括介绍有关民事诉讼的一些最基本的知识,为深入学习本课程起引导作用。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重点掌握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以及民事诉讼法的体系结构。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诉讼
  二、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
  四、民事诉讼法学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及某些行政法的关系
  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四、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体系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系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的特点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二、对事的效力
  三、时间的效力
  四、空间的效力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明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它法律关系的区别,以后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民事诉讼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它法律关系的区别
  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根据
  一、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二、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件
  三、民事诉讼法律行为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联系和区别,重点掌握民事诉讼法与公证、人民调解和仲裁的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联系
  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区别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与公证
  一、公证概述
  二、民事诉讼与公证的关系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
  一、人民调解概述
  二、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关系
  
  第四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
  一、仲裁概述
  二、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

第二编 总论

  本编全面讲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问题和基础理论,着重阐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民事诉讼法的一些中要基本原则,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强制措施等内容。在本课程中具有中重要指导作用。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和指导思想(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中点掌握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对民事诉讼法学起指导作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具体内容。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一、民事诉讼法的社会性
  二、民事诉讼法的阶级性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一、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
  三、确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民事合法行为,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四、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以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为参考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以满足社会实际需要为目的

  第五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3)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明确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握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法院调解原则,公开审判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意义
  三、确定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根据

  第二节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独立审判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民事案件
  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
  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意义
  二、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三、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节 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
  一、诉讼权利平等的内容
  二、诉讼权利平等的根据
  三、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一、法院调解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历史演变
  三、进行法院调解必须自愿、合法
  四、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第六节 公开审判原则
  一、公开审判原则的概念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意义
  三、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
  四、审判必须公开

  第七节 辩论原则
  一、辩论原则的概念
  二、辩论原则的意义
  三、辩论原则的形式和内容

  第八节 处分原则
  一、处分原则的概念
  二、处分原则的意义
  三、处分原则的内容

  第九节 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的原则
  一、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意义
  三、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方式

  第十节 支持起诉原则
  一、支持起诉原则的概念
  二、支持起诉原则的内容
  三、支持起诉原则的意义
 
  第十一节 人民调解原则
  一、人民调解原则的概念
  二、人民调解原则的意义
  三、人民调解原则的内容

  第六章 主管与管辖(4)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人民法院主管与管辖的概念与意义;明确级别管辖,特别是其中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和裁定管辖;重点掌握地域管辖。

  第一节 人民法院主管
  一、法院主管的概念
  二、法院主管的意义
  三、法院主管的范围
  四、法院主管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 人民法院管辖概述
  一、法院管辖的概念
  二、法院管辖的意义
  三、法院管辖争议的解决
  四、法院管辖的分类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三、级别管辖的内容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三、地域管辖的内容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一、裁定管辖与法定管辖的关系
  二、移送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四、指定管辖

  第七章 当事人(4)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当事人的种类、称谓、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以及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当事人的更换与追加、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的关系;明确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诉讼中第三人的概念;重点掌握当事人的概念、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代表人诉讼的意义、性质和种类。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述
  二、当事人的种类和称谓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五、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的承担
  六、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的关系

  第二节 共同诉讼人
  一、共同诉讼和共同诉讼人
  二、共同诉讼人的种类
  三、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诉讼代表人
  一、诉讼代表人与代表人诉讼
  二、代表人诉讼及其意义
  三、代表人诉讼的性质与称谓
  四、代表人诉讼和种类

  第四节 诉讼中的第三人
  一、第三人的概述
  二、第三人的种类
  三、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四、第三人制度的意义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种类;明确诉讼代理制度的意义;重点掌握委托代理人的概念及其有关内容。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的概述
  一、诉讼代理制度的概念
  二、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三、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四、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第二节 法定代理人
  一、法定代理人的概念
  二、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三、法定代理人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

  第三节 委托代理人
  一、委托代理人的概念
  二、委托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三、委托代理人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
  四、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的重要意义

  第九章 期间、送达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讼期间和诉讼文书送达的概念与意义,重点掌握期间的计算和期间、送达的各种具体规定。

  第一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四、期日

  第二节 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二、送达的方式
  三、送达的效力

  第十章 法院调解(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意义、法院调解的程序与效力;重点掌握法院调解的原则和调解进行的内容。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意义
  二、法院调解的内容
  三、法院调解与其它调解的关系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真实原则
  三、合法原则
  四、及时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一、调解的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
  三、调解的结束

  第四节 调解书
  一、调解书的概念
  二、调解书的制作
  三、调解书的生效时间

  第五节 法院调解的效力
  一、终了诉讼程序
  二、确认民事权利义务
  三、不得再行起诉
  四、不得提起上诉
  五、可以强制执行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掌握财产保全的种类和先予执行的范围。

  第一节 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

  第二节 先予执行
  一、先予执行的概念
  二、先予执行的范围
  三、先予执行与先行给付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3)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与诉权的概念、内容,诉与诉权的关系,以及诉的变化;重点掌握诉的要素、诉的种类和反诉等内容。

  第一节 诉的概述
  一、诉的概念
  二、诉的内容
  三、诉的意义

  第二节 诉的要素
  一、诉的标的
  二、诉的理由

  第三节 诉的种类
  一、确认之诉
  二、给付之诉
  三、变更之诉

  第四节 诉权
  一、诉权的概念
  二、诉权的内容
  三、诉权与诉的关系

  第五节 反诉
  一、反诉的概念
  二、反诉的提起
  三、反诉的审理

  第六节 诉的变化
  一、诉的合并
  二、诉的分离
  三、诉的请求的放弃
  四、诉的请求的变更
  五、诉的请求的追加

  第十三章 强制措施(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与作用;重点掌握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构成要件和强制措施的种类与适用。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
  二、强制措施的性质
  三、强制措施的作用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和构成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
  二、强制措施的适用
  三、对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理

  第十四章 诉讼费用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讼费用的概念、意义与性质;明确诉讼费用的征收与缓、减、免交的规定;重点掌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
  二、诉讼费用的性质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征收
  一、诉讼费用的种类
  二、诉讼费用的征收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
  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和免交

第三编 诉讼证据论

  本编全面讲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重点阐明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与方法。

  第十五章 诉讼证据概述(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讼证据的概念、意义和证据保全的概念、意义与方法;掌握诉讼证据的条件。

  第一节 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诉讼证据和诉讼证据制度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涵义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条件
  一、客观性是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条件
  二、关联性是民事诉讼证据的重要条件
  三、合法性是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条件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一、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意义
  三、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方法

  第十六章 诉讼证据的分类和种类(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诉讼证据的分类,重点掌握诉讼证据的种类。

  第一节 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诉讼理论上的分类
  二、诉讼法律上的分类
 
  第二节 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明的概念、意义和收集证据的概念、意义与方法;重点掌握证明的对象和举证责任。

  第一节 证明概述
  一、证明的概念
  二、证明的意义
  三、证明的对象
  四、当事人应当证明的事实
  五、不需证明的事实

  第二节 举证责任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
  三、举证责任的倒置

  第三节 收集证据
  一、收集证据的概念
  二、收集证据的方法
  三、收集证据的意义

  第十八章 诉讼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意义,重点掌握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一节 审查判断证据概述
  一、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查证据
  三、判断证据

  第二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
  一、审查判断证据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
  二、审查判断证据必须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
  三、审查判断证据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认定的方法
  
  第三节 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
  一、对书证的审查和判断
  二、对物证的审查和判断
  三、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和判断
  四、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和判断
  五、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和判断
  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和判断
  七、对勘验笔录的审查和判断

第四编 诉讼程序论

  本编阐述通常程序包括审判、执行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体制规定是诉讼程序的主要部分。

  第十九章 普通程序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普通程序的概念、意义与内容,重点掌握起诉和受理、开庭审理等内容。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二、普通程序的意义
  三、普通程序的内容

  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
  二、受理

  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
  一、审理前准备的涵义
  二、审理前准备的内容

  第四节 开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二、开庭审理的方式
  三、开庭审理的程序
  四、庭审笔录

  第五节 审理几种案件的诉讼特点
  一、审理经济案件的诉讼特点
  二、审理专利案件的诉讼特点
  三、审理海事案件的诉讼特点
  四、审理劳动案件的诉讼特点
  五、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特点
  六、审理涉及港、澳、台民事案件的诉讼特点

  第七节 诉讼程序的变化与结束
  一、延期审理
  二、缺席审理
  三、撤诉
  四、诉讼中止
  五、诉讼终结
  六、诉讼终了

  第二十章 简易程序(1.5)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简易程序的概念、意义,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重点掌握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二、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
  三、简易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特点
  一、起诉方式简便
  二、受理程序简单
  三、传唤、通知方式简便
  四、审判组织简单
  五、审理程序灵活
  六、审理时间短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章 第二审程序(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意义与特点和上诉案件的裁判;重点掌握上诉的提起和审理。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二、第二审程序的特点
  三、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上诉案件的提起和审理
  一、上诉的提起
  二、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四、上诉的审理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定
  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调解
  四、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意义和审判监督程序与其它诉讼程序的关系,以及再审的诉讼程序;重点掌握人民法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和因当事人申请再审而开始的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其它诉讼程序的关系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人民法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二、审判监督与再审的关系
  三、审判监督再审的提起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一、检察监督的概念
  二、检察监督与再审的关系
  三、检察监督再审的提起

  第四节 因当事人申请再审而开始的审判监督程序
  一、申请再审的概念
  二、申请再审的性质
  三、申请再审的条件

  第五节 再审的诉讼程序
  一、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关系
  二、再审的审判组织
  三、再审决定的作出
  四、对原裁定的处理
  五、再审案件的程序
  六、再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十三章 法院裁判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法院裁判的概念、意义和种类,重点掌握判决和裁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决定、命令、公告等文书的适用。

  第一节 法院裁判概述
  一、法院裁判的概念
  二、法院裁判的种类
  三、法院裁判的意义

  第二节 判决
  一、判决的概念
  二、判决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三、判决的格式和内容
  四、判决的效力

  第三节 裁定
  一、裁定的概念
  二、裁定的适用范围
  三、裁定的格式和内容
  四、裁定的效力
  五、裁定与判决的异同

  第四节 其它法律文书
  一、其它法律文书的概念
  二、决定
  三、命令
  四、通知
  五、传票
  六、拘传票
  七、公告

  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4.5)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执行的概念、意义与特点,以及执行与执行程序的关系;明确执行的一般规定、执行开始、执行结束、执行回转等内容;重点掌握执行根据、执行对象、执行手段、执行原则和执行措施。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的概念与意义
  二、执行的特点
  三、执行与执行程序的关系

  第二节 执行的一般规定
  一、执行组织
  二、执行根据
  三、执行对象
  四、执行手段
  五、委托执行
  六、协助执行
  七、执行异议

  第三节 执行原则
  一、当事人申请执行与人民法院依职主动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护申请人权利与照顾被申请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五、依法执行的原则
  六、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节 执行开始
  一、申请执行
  二、移送执行
  三、委托执行
  四、执行开始时的工作
  
  第五节 执行措施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者票证
  六、强制被申请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通知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明转移手续
  八、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九、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节 执行结束
  一、执行的暂时结束执行中止
  二、执行的自动结束执行和解
  三、执行的非正常结束执行终结
  四、执行的正常结束执行终了

  第七节 执行回转
  一、执行回转的概念
  二、执行回转的原因
  三、执行回转的程序

  第二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意义和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明确涉外诉讼期间和涉外诉讼文书送达的具体规定、涉外财产保全的特点以及涉外诉讼与涉外仲裁的关系;重点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的范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涉外管辖和司法协助。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四、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首先是特别规定、其次是一般规定)的原则
  二、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
  三、同等原则
  四、对等原则
  五、遵守司法豁免权的原则
  六、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七、外国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的原则

  第三节 管辖
  一、确定涉外管辖的原则
  二、涉外管辖的一般规定
  三、涉外诉讼的协议管辖

  第四节 送达?期间
  一、涉外诉讼文书的送达
  二、涉外诉讼期间

  第五节 财产保全
  一、涉外财产保全的特点
  二、涉外财产保全的范围
  三、涉外财产保全的措施
  四、涉外财产保全的程序

  第六节 涉外诉讼与涉外仲裁
  一、涉外诉讼与涉外仲裁的关系
  二、涉外诉讼与涉外仲裁管辖的规定

  第七节 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司法协助的原则
  三、司法协助的种类
  四、司法协助的程序

第五编 特别程序论

  本编在讲明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之后,着重阐述我国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以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特别程序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规定。

  第二十六章 特别程序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种类;掌握特别程序的特点。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概念
  一、概念
  二、意义

  第二节 特别程序的种类和特点
  一、特别程序的种类
  二、特别程序的特点

  第二十七章 选民资格案件与非讼案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选民资格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特点与审理程序;重点掌握宣告失踪案件、宣告死亡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和审理程序。

  第一节 选民资格案件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意义
  三、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二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一、宣告失踪案件
  二、宣告死亡案件

  第三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二、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四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二十八章 督促程序(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督促程序的概念、意义;重点掌握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督促程序的进行。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二、督促程序的意义
  三、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督促程序的进行
  一、督促程序的提起
  二、支付令的发出或者驳回申请
  三、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
  四、督促程序的结束

  第二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1)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意义;重点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公示催告程序的进行。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意义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进行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提起
  二、人民法院的公告
  三、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四、公示催告程序的结束

  第三十章 破产程序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破产程序的概念、意义、性质和本程序的其它内容,重点掌握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和解与整顿、破产清算和清偿顺序。

  第一节 破产程序概述
  一、破产程序的概念
  二、破产程序的性质
  三、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四、破产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开始
  一、破产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
  三、破产申请的受理
  四、破产申请受理的后果

  第三节 和解与整顿
  一、和解、整顿的提出
  二、债权人会议
  三、和解协议的达成
  四、企业的整顿
  五、整顿的结束

  第四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的原因
  二、破产宣告的方式
  三、破产宣告的后果
  四、破产清算的组织
  五、破产债权与破产财产
  六、破产费用
  七、清偿顺序及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结束
  一、履行和解协议而结束破产程序
  二、因破产清偿而结束破产程序
  三、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结束破产程序

  第六节 破产责任
  一、破产责任的概念
  二、破产责任的内容
  三、查明破产责任的机关
  四、承担破产责任的人员

  第七节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一、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涵义
  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措施
  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