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实施细则

一、课程概况

1、主持教师

  中央电大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主持教师:中央电大财经部 王秀萍副教授

  联系电话:(010)66412233-1206

E_mail: wangxp@crtvu.edu.cn

2、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

  高级财务会计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是在专科《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会计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

  与《高级财务会计》关系最为密切,同时也是最需要清晰界定的是专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以四个基本假设为前提,围绕财务会计报告,以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主线进行阐述;而《高级财务会计》则以会计假设的松动和会计原则的延伸为前提,就财务会计领域中的新的、特殊的会计问题进行阐述,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的突破和扩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两个基本目的:

  1、通过本教材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会计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

  2、为后续的《会计制度设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会计案例》等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的教学要求层次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分为重点掌握、一般掌握、一般了解三个层次,其中前两个层次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点。

三、课程实施细则

(一)教学媒体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使用的媒体有: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用书,是教学的主要媒体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本课程的文字教材是杨有红编著的《高级财务会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2、音像教材

音像教材为录像教材,共19课时。电视课形式为模块式讲授,以讲解重点、难点为主。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教中心录制发行。联系电话:(010)66412233—0301。另外有5讲IP课件和2讲直播课堂,其内容包括各章节重、难点解答、学习方法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解题思路的提示、期末复习要求。

(二)教学环节

1、自学及面授辅导

 《高级财务会计》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在理解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熟练掌握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核算与分析方法,要达到这一教学要求,除学生自学外,面授辅导课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辅导老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合文字教材、录像课,对学生进行辅导,负责教学答疑并按中央电大及省电大的统一教学要求布置并批改作业。要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学服务,帮助他们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学习的内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注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最好能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讨论,适当增加自学和辅导课时,组织学生收看录像课和直播课,课时要算在自学和辅导课时中。

2、网上辅导

 本课程将利用计算机网页发布网上教学辅导,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细则、课程教学进度、课程学习重难点指导、具体案例分析,同时推出网上教与学讨论、电子邮件答疑等手段帮助学生学习。

3、作业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本学期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作业。中央电大将集中安排4次大作业,除此以外,各试点电大可以根据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实际的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数次作业。

 中央电大集中安排的4次大作业的内容: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大量的练习题,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熟悉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在综合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程度的同时,增加对实际经济问题理解、分析和应用范畴的题目,以增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而不是死记硬背的应试能力。

 中央电大集中安排的4次大作业将由中央电大杂志社统一下发。

 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作业。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并有详细记录,使作业真正成为学生巩固学习内容,掌握所学知识的必不可少的环节,防止送分、人情分情况的出现。中央电大将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和试点电大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学生平时作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期末考试。作业成绩占形成性考核成绩的60%。

四次大作业进度安排:

  第一次作业:第一章-第四章

  第二次作业:第五章-第七章

  第三次作业:第八章-第十章

第四次作业:第十一章-第十三章

4、期中测验及其他教学活动。

各试点电大分校应在第九、十周安排一次测验,考察内容为前七章内容。期中测验和学生上网浏览学习、视听学习、网上讨论、小组讨论、VOD点播、电子邮件或电话请教师答疑等教学活动参与情况成绩占形成性考核成绩的40%。

5、考试及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题量适度,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和教材中带*的章节不作考试要求。具体的考试要求及题型以中央电大下发的本课程考核要求为准。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课程总成绩的80%。

6、教学检查

省电大会不定期对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经办学单位鉴定,报上级教学部门审定,验收合格后有效。省电大在学期结束前对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将作业成绩报送中央电大。